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土地调控有关问题的通知》精神,根据《关于建设和健全土地供应公示制度的通知》(浙土资发[2002]27号)的有关规定,经用地意向者申请,下列单位用地拟以行政划拨方式供地,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拟以行政划拨地块基本情况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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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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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向用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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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地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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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划拨面积
(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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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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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建筑面积
(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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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容积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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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绿地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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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地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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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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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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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宁畲族自治县外舍防护工程建设指挥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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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宁畲族自治县鹤溪镇西汇村、岑北村、岗石村、外舍村、王金垟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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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969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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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设施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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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划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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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宁县外舍防护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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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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庆景青公路滩坑库区景宁淹没段复建工程建设指挥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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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宁县陈村乡、大顺乡、渤海镇、鹤溪镇、大均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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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597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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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运输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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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划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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庆景青公路滩坑电站淹没段复建工程
(景宁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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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地块的公示有效期为7天,公示情况将在景宁县政府招投标中心网站、景宁县国土资源信息网上公布,如有单位或个人对上述公示的内容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具名形式反馈给景宁县国土资源局监察室,并注明联系方式。逾期视为无异议,公示届满我局将报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审批。
特此公示
联系人:
县国土资源局监察室:雷朝进 电话:5081727 县国土资源局利用科:吴伟东 电话:5082980
景宁县畲族自治县国土资源局
2007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