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景宁畲族自治县电力工业局的建设项目35KV景宁梧桐变电所(土建部分)工程已经主管部门批准建设。丽水市处州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业主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二、项目概况:
工程位于景宁县梧桐乡梧桐村,总用地面积1788.8平方米,建筑面积562.80平方米,主体二层框架结构,土建部分工程造价约103万元,工期130天。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企业资质,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包括临时建造师,注册地在丽水市行政范围内的企业可继续使用相应专业叁级项目经理),且无在建工程。
本工程不接受在建设工程严重不良行为公示期内的企业及项目负责人的投标报名。
四、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具体细则详见招标文件。
五、招标文件于2008年12月5日起在景宁县人民政府行政审批中心网站(网址:http://www.jnspzx.com/)上发布并供下载,需书面索取招标文件的请到招标代理机构不记名购买。
六、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必须于2008年12月17日9时30分前送达县招标投标中心,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七、有关本项目招标的其他事项请与下述人员联系:
叶雪慧(招 标 人) 电话:(0578)5086878
周建峰(招标代理人) 电话:(0578)5085306
刘传飞(招投标中心) 电话:(0578)5084112
景宁畲族自治县电力工业局
2008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