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由招投标中心人员牵头组织。
二、抽取人员:招投标中心人员1人、业主1人、监督人员1――2人(可以是纪检监察人员、检察人员、招管办人员、公证处人员)。专业招标办人员1人。
三、由招标人从专家库随机抽取。
四、记录(抽取人员签名及被抽专家名单)
五、纪律要求:
1、除抽取人员外,不得有其它人在场。
2、由业主通知专家到场。通知时,不直呼其名,应称呼(王总工、李工程师等)。
3、抽取人员要等专家到场后方可离开。
4、专家通讯工具统一由招投标中心工作人员保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