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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投标工作办事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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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标前申请立项备案阶段

(一)招标人需向招投标中心提供资料

1、(省、市工程立项文件)县发展和改革局文件(水利、建设、土地工程)

2、景交通文件(康庄工程)

3、招标申请表

4、建设设计施工图纸(交通、水利、建设、土地工程)

5、建设用地许可证(建设工程);

6、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

7、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

8、银行资金证明

9、招标公告、招标文件送县招管办审查备案

10、招标项目登记

(二)招标人与招投标中心共同操作

1、招投标中心审核各类资料并安排开标时间

2、决定公告发布时间,同时在有关报纸刊登公告

3、业主填写信息发布审核表(并报马主任审批)

4、网上发布招标文件并供投标人下载

5、投标人制作投标文件、邀纳投标保证金

(三)招标人向有关单位呈送招标公告、招标文件

1、景宁县招投标市场管理办公室

地址:(鹤溪镇人民中路98号)(1份)

2、景宁县纪律检查委员会执法室

地址:(鹤溪镇府前西路19号)(1份)

3、景宁县检察院预防职务犯罪办公室

地址:(鹤溪镇复兴西路35号)(1份)

4、景宁县公证处

地址:(鹤溪镇惠明路41号)(1份)

5、景宁县招标投标中心

地址:(鹤溪镇城北路75号)(公告2份、标书1份)

6、行政主管部门(按不同专业)

二、开标阶段

1、由业主通知有关人员参加招标会

2、填写参加投标企业承诺书并收交易席位费、资料费

3、收取投标企业资格审核所需证件

4、开标工作人员签到

5、公证处审核登记:(1)审核投标企业押金到位情况(2)收取招标文件(3)登记投标企业、截止收取时间

6、随机抽取评标专家:(1)在多方监督人员监督下随机抽取评标专家(2)填写评标委员会(评标小组)抽取记录表,各监督人员签字(3)通知评标专家到位,并在专家声明书上签字(4)选出评标专家小组长(5)集中评标专家通讯工具并保管好

7、组织开标(由业主或代理机构主持开标会)

三、标后阶段:

1、公示预中标企业(公告栏、上网)

2、公示中标企业(公告栏、上网)

3、退回未中标企业的投标押金

4、向业主收取场租费和交易服务费,向中标企业收取中标企业交易服务费

5、向中标企业发中标通知书

6、签订项目合同

7、收集资料归档

 

 

 

 

 

 
相关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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