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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土告字[2008]第03号
经景宁县人民政府批准,景宁县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县城城南幼儿园地块、沙湾镇准四级客运站、鹤溪大酒店建设项目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附后)。
二、出让方式和竞买对象。出让方式采用挂牌方式,1号地块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持有民办幼儿园办学许可证的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2号地块竞买对象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经营客运行业的法人和组织,注册资本壹佰万元以上(含壹佰万元)均可申请参加。3号地块竞买者限于景宁畲族自治县鹤溪镇范围内的村委均可参加加竞买。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采用挂牌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不设保留价)。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08年5月30日至2008年6月10日16时止,到景宁县招投标中心获取出让文件并经景宁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招拍挂出让资格审查工作人员审核后,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08年6月10日16时止。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景宁县招投标中心(第一层),该地块挂牌时间为2008年5月30日9时至2008年6月12日17时止(每宗土地具体截止时间详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竞买须知)。
七、报名要求:竞买者报名时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委托代理的,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人、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等有效证件。竞买者须按照规定缴付竞买保证金,买受人保证金可抵冲出让金,其他竞买者凭交款凭证在出让后5个工作日内退款(不计利息)。
八、挂牌时间截止时,若有二个或二个以上竞买者表示愿意继续竞价的,则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九、本公告同时在中国土地市场网站(www.landchina.com/)、景宁畲族自治县行政审批中心网站、景宁畲族自治县国土资源局网站、畲乡报上公布。
十、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景宁县鹤溪中路41号
联系电话:0578-5080715(招投标中心)0578-5082980(国土局)
联系人: 吴先生 章女士
开户单位:景宁县预算外资金财政专户(土地出让保证金专户)
开户行: 景宁县建设银行
帐号:33001697735050001928
景宁畲族自治县国土资源局 景宁畲族自治县招管办
2008年5月8日 2008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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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
号 |
土 地
位 置 |
土地面积(㎡) |
土地用途 |
规划指标要求 |
出让年限 |
竞买保
证金 |
起挂价 |
增价幅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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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绿地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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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号地块 |
景宁县城环城东路与中洋路交叉口 |
4025 |
教育用地
(幼儿园用地) |
≤0.7 |
≤30% |
≥20% |
50年 |
50万元 |
285万元 |
5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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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号地块 |
景宁县沙湾镇七里小区 |
1000.29 |
商服用地 |
≤1.2 |
/ |
≤30% |
40年 |
5万元 |
14.5万元 |
1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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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号地块 |
鹤溪镇人民南路 |
8645.49 |
商服用地 |
≤2.5 (不含地下室) |
≤37.5% |
≥30% |
40年 |
200万元 |
1017万元 |
1万元 |
注:面积以实测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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