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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宁畲族自治县财政局文件
景财采〔2007〕110号
关于办公家俱实行协议供货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属各行政事业单位:
为了方便单位政府采购,降低采购成本,提高采购效率,根据政府采购相关规定,参照市政府采购中心组织公开招标的结果,决定对办公家俱项目政府采购实行协议供货制度。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协议供货的适用范围
采购单位包括县属行政事业单位和营运机构,各乡镇政府。
采购单位所采购的办公家俱均应在中标供应商内进行采购,不得采购协议供货范围外的非中标品牌。
二、协议供货有效期和采购价格
协议供货有效期和采购价格参照市政府采购中心招标结果执行。本次协议供货有效期:从发文之日起至2008年6月30日止。
协议期满后,在新的协议价格未招标采购确定前,各采购单位采购办公家俱的可仍按原价格结算。新协议供货期和价格招标确定后,按新协议供货期和价格执行,不再单独发文。
三、供应商
我县本次办公家俱协议采购供应商在市中标供应商的基础上,经县政府采购中心公开征集确定:
1.景宁家家福家私广场(丽水市鼎盛家私有限公司授权供货),地址:鹤溪镇金农小区14幢一楼,联系人:李光亮,联系电话:5889178,13957041028(664028)。
2.浙江亚比亚家俱有限公司,地址:丽水市花园路68号,联系人:吴传言,联系电话:2172699,13395783199、13626780718。
3.浙江奥士家具有限公司丽水分公司,地址:丽水市花园路兴业大厦五楼,联系人:陈伟,联系电话:2113621,13967056185。
供货服务,供货量较少的7个工作日,供货量巨大的15个工作日免费送达至采购人指定地点。
协议采购期间,供应商将按“丽水市办公家俱政府采购协议供货承诺书”和“景宁县政府采购供货协议”的承诺,向各采购单位提供中标产品和相关服务(具体见http://www.lscgzb.gov.cn/government/index.asp,协议供货网页)。
供应商的中标产品价格调整、中标型号调整及协议供货有效期延长等相关事宜,可到丽水市政府采购网站查询(http://www.lscgzb.gov.cn/government/index.asp,协议供货网页),也可咨询县政府采购中心,联系人:朱伟华,电话:5093149,虚拟网:667650。
四、权益保护
采购单位要充分利用协议供货制度规定的价格优惠和服务承诺,监督供货商履行承诺书和协议合同约定的应尽义务,如发现协议供货商所提供的办公家俱的协议价格在完全可比的条件下高于其它任何非政府采购价格,应及时向县采购办或采购中心反映,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经核查属实的,县采购办进行相应处罚。
采购单位要注意维护供货商的合法权益,不得假借政府采购之名为其他单位或个人采购,不得拖欠货款,不得向供货商提出超越协议供货承诺书范围的其他要求。
五、违规处理
对于违反规定的采购单位和供应商,有关部门将按照《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并同时在政府采购指定媒体上通报批评。
二○○七年七月十日
主题词:政府采购 办公家俱 通知
抄送:县府办、监察局、审计局,县政府采购中心。
景宁县财政局办公室 2007年7月16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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